一
岗位说明
本次招聘岗位为协助民警开展执法执勤和其他勤务活动的勤务辅警。勤务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二
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共招聘43人,单位为富民县公安局各内设部门,见附件1《富民县公安局2026年第二批勤务辅警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三
招聘条件
(一)应聘勤务辅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岗位要求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1年7月至2008年7月期间出生),详见《招聘简章》。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道德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5.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详见招聘简章。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勤务辅警。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受过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
5.因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因严重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解聘的。
7.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截止本批次报名结束之日,从富民县公安局辅警岗位离职不满90天的。
11.未正式毕业的全日制在校生。
12.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13.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
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13日至7月17日,9:00-12:00/14:00-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需携带相关材料在报名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报考须亲自到场,不接受委托报名。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准确填写《报名表》并认真核对个人报考信息。
3.报名地点。富民县公安局一楼大厅。
4.报名需提交材料。报考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富民县公安局招聘勤务辅警报名表》1份(附件2)。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免冠白底小一寸证件照片3张。
(5)2026年7月1日之后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征信报告(详细版)。
(6)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3)。
(7)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需加盖公章),失业人员提供最后一家工作单位离职证明、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8)属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属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0)其他能证明符合招聘条件的相关资质证书或优先招聘条件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5.报名资格审核。报考人员须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并将资料复印件按以上目录进行排列,审核后退还原件,收取复印件。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现场领取《体能测评通知单》。
6.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岗位说明见《招聘简章》。
7.报考岗位情况于7月17日在“富民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布。
(二)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实行单项淘汰制,体能测评项目有一项不合格的,不得进入后续环节。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要求执行,具体包括: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长跑、女子800米长跑。
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以体能测评公告为准,公告在“富民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布。
体能测评合格人员,现场发放《笔试通知单》;体能测评结果在“富民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布。
(三)笔试
体能测评后,按实际体能测评合格人员进入笔试。
1.笔试方式及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对报考人员的文化知识掌握情况进行书面测试,笔试范围包括行政能力测试、法律、公安基础知识、《云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等。
2.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公告为准,公告在“富民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布。
3.笔试加分。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配偶、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下同)笔试成绩加8分;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笔试成绩加6分;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人员,笔试成绩加3分。
4.笔试成绩通过“富民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布。
(四)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出现笔试成绩末位同分的情况,则末位同分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如该岗位人数达不足1:2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环节。
面试的时间、地点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富民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布。
(五)体检
体能测评、笔试和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结果以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
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富民县公安局划定,综合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视为不合格,不得参与后续环节。
(六)考察政审
体检结束后,对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和政审,考察标准根据岗位需求,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相关要求执行。
(七)递补
体检、考察政审阶段出现考生放弃或不合格情形的导致岗位出现空缺,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八)公示
考生经资格审查、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等合格后,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进入后备人员库
完成所有考试环节但未进入体检程序的考生作为备选人员纳入招聘后备人员库,当同一岗位招聘人员因离职等原因造成岗位缺额时,根据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从招聘后备人员库等额补录,经完成体检、政审考察等后续程序且合格后予以聘用,招聘后备人员库有效期为6个月。
招聘后备人员库及后续聘用情况,均在“富民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布。
(十)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与公安机关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办理聘用手续前,报考人员须自行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报考人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自行承担。
(十一)薪酬待遇
勤务辅警(岗位代码1:FM2602001及岗位代码2:FM2602002从事派出所、特巡警部门等执法辅助工作)的薪酬福利待遇按照《富民县公安局贯彻实施<云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工作方案》相关规定执行,并享受“缴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障。留置看护队员(岗位代码3:FM2602003从事看护辅助工作)经费保障有关事项按第十七届富民县人民政府第15 次常务会议决定执行。上述三个岗位试用期间,按照正常薪资的80%发放。
五
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督察审计大队全程予以监督,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严肃处理。
六
注意事项
(一)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二)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渠道为“富民公安”微信公众号。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
(四)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未如实填写报考信息、伪造报考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必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岗位所需的证书原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六)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存在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招聘纪律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列入“黑名单”;对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并列入“黑名单”。
(七)如遇特殊情况,造成本次招聘的相关安排、程序等发生重大变化,将进行官方公告。
本公告由富民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871-68811507
监督电话:0871—68811568
附件:
富民县公安局
2026年7月8日
